契税补贴优惠政策将于月底结束

2024-03-22 黄仁鸿

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车位)

契税补贴优惠政策将于月底结束

市民有购房需求注意抓紧时间办理


【桂林日报讯】(记者韦彦青)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新建商品车位100%契税补贴优惠政策将于3月31日(含当日)结束。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合同登记备案以及缴纳契税需要预留一定的时间,购房者注意抓紧时间办理。


根据《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促进桂林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购买六城区(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七星区、雁山区、临桂区)、灵川县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商品车位(不含二手住房和二手车位)的个人,可享受100%契税补贴优惠政策。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按照购房人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其中50%为现金补贴,50%为专项消费券),现金补贴直接发放至购房人指定银行卡,专项消费券通过银联云闪付平台发放至购房人云闪付账户,购房人可在全市参与消费券核销的商家使用专项消费券。购新建商品车位的个人,按照购买人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现金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商品车位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合同登记备案时间及不动产销售发票、契税发票开具时间均须在2023年9月1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含当日)才可享受以上优惠补贴政策。申请办理时间截至4月30日(含当日),逾期未申请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购房(车位)补贴资格。


同样将于3月31日结束的另一项购房支持政策是“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依照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桂林市住建局发布的《关于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的实施细则》:在2023年9月1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桂林市六城区及灵川县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委托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款项转入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另外,随着2月20日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下调25个基点,这意味着,当下我市新购房者可享受首套住房商贷利率3.35%、二套住房商贷利率4.15%的利好。业内人士表示,一系列房地产调整优化政策接连出台,不断降低购房门槛和成本,有需求的购房者可重点关注,抓住政策利好“窗口期”。


(以上信息来源:广西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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